夫妻之间婚前的借款,离婚后还需要偿还吗?

2025-4-25 16:43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:“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:(一)一方的婚前财产……”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〉 ... ...

 鲁法案例【2025】216

婚前一方向另一方借款

离婚后能要求对方返还吗

即墨法院以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

带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  
    


案情简介

孙某某与国某某系男女朋友关系,孙某某向国某某借款1万元并出具借条一张,后二人于2014年登记结婚。婚姻存续期间,国某某多次向孙某某转账共计4万余元,孙某某多次向国某某转账共计13万余元,后二人于2022年协议离婚并签订离婚协议书,其中仅对婚后夫妻共同购买的商品房和宅基地房屋、家具、汽车归属作出了约定,并未对婚前该笔借款予以确认。        

后国某某向孙某某追索该笔1万元借款未果,遂诉至即墨法院,要求孙某某偿还借款本金1万元并给付利息。


   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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